二月十二。只剩半個白天在斯德哥爾摩了,下午四點就要回到港口準備登船,這僅有的一點時間當然要趕快去逛最重要的景點:7-11
赫爾辛基最大的報紙曾有一篇報導,十個指標來辨別是否你已經在芬蘭住太久了,其中一個問題是:你是不是看到商店有開就會想說那我該要進去買些東西?就是因為這裡店早開早關,有假日沒假日也沒開,所以店有開的時候就要好好把握機會該買的買一買,當然沒有這麼誇張可精神上確是相當寫實。芬蘭沒有7-11,對於在台灣被7-11寵壞的我們情感上多少有點無法割捨,而在這裡雖然沒有24小時open,但密度也跟台灣差不多了。走過幾個街口就會看到一間7-11,這時只要眼睛往上看眼淚就不會掉下來了。
番茄還有黃芥茉醬都是用擠的,路邊的攤販也是這樣掛著兩筒。
過了橋進這個城門就是古城區囉,來自英國同行的T說:好像神隱少女喔!(里長廣播:媽你總是覺得電影戲劇那些都是虛假的,但很多人都認真地在過他們小小的現實的生活,這些東西就是能夠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一些,起碼更賞心悅目,他就只是認真作一件事,於是有了機會改變世界,簡單講完,over!)
古城區在斯德哥爾摩其實算是在一個小小島上,裡面的巷弄錯綜複雜,要不是沒啥時間就慢慢給他走透透。
這個想要在家裡擺一盞,跟透明玻璃的養樂多冰箱放在一起。(當然現在兩樣都沒有)
路邊隨便吃了個九層塔口味的三明治,熱騰騰的讓我想起台灣的九層塔蔥抓餅~在掛著彩虹旗的咖啡廳裡三個大男人喝咖啡就算了還配蛋糕,還好馬上就要上船回赫爾辛基,也不需要解釋些什麼。
船上的club,晚上十二點以後開始有live band表演,霸特跟船上其他間餐廳跟酒吧一樣,音樂很糟食物很貴人很無聊,但因為在船上真的沒事作,所以大家還是找個位子望著無聊的台上表演發呆。回程的海上大致就是重複一次來時的動作,只是因為隔天沒事作了所以更放縱,想像一下困在這種半調子的空間,卻不得已地要作出超水準的演出,也難怪來之前一個朋友跟我說:That's hell.